05
3 月
让人头痛心烦的报税季!
根据奥巴马医保的“可负担医疗法案”(The Affordable Care Act, ACA),2015年没有医疗保险,2016年报税时会被罚款,个人是325美元,家庭的罚款最多是975美元。2016年报税时要记得申报2015年有无加入医保,以免被误以为没有医保,而无辜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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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8 月
E-2投资者签证是一个长远,而可以重复申请的工作签证。合资格的投资人,其国家必须与美国签署一项双边投资条约。签证期限会因为美国和国与国之间的条款而异。
E-2申请投资者需要在美国成立公司,可以是购买或自行建立其美国分公司,但分公司必须经营业务从而让投资者的签证继续延续。无论是美国企业, 投资者或雇员,三方都必须符合E-2签证的要求。
来自与美国有特定协议的国家或地区的投资人,可以申请条约投资签证(E-2 treaty-investor visa),比如:加拿大、哥斯达黎加、台湾、澳大利亚等。一般来讲,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投资人是签约国人;
所投资金占公司所有权的50%以上;
投资金额与公司业务规模相当;
提供与公司规模相当的就业机会;
投资人担当公司的管理决策职位。
申请E-2签证关键是,投资的金额要超过投资人及亲属在美国维持正常生活的费用,一般为15万元以上。E-2签证申请人可以同时为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的申请E-2签证。配偶可以同时申请工作许可。
申请E-2签证的时机比较重要,一般来讲,投资资金到位,公司基本结构搭建完成,包括场所、管理组织结构,员工薪水支付2-3个月,即使公司没有开始盈利,也可以递交E-2签证的申请。
E-2签证可以在美国驻外国领事馆申请,也可以在美国境内向移民局递交申请。E-2签证处理时间为2-3个月。E-2签证第一次批准时间为两年。一般最长有效期为5年,因国家不同而异。E-2签证延期有两种方式:
在海关申请延期;
在美国境内递交延期申请。
E-2签证到期前,持有人可以出境,等入境的时候,直接向海关的移民官要求延期,但需要备齐申请延期的所有文件。理论上讲,E-2身份的可以无限期维持,也就是说,E-2持有者可凭E-2签证和签证延期长期在美国生活,但假若有长期在美国生活的计划,转换成绿卡更为方便。
E-2条约投资者签证资格要求如下:
合资格投资人国籍国必须与美国签署双边投资条约,并必须拥有至少50%美国分公司的股份。申请人可以持有其他美国签证, 并无需持有美国永久居民身份。
投资必须有实质性的,并必须用个人资金(或有个人财产担保的贷款)。虽然没有规定说明的最低投资额,但必须有足够的投资额建立一个有利可图的业务从而制造扩张潜力。
该公司必须对当地经济做出贡献,投资目的不能只为谋生。除了支付投资者个人生活费外,企业必须雇用美国工人并达到利润。
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有工作经验和执行职务的资格,并必须有意进入美国从事业务管理和指导。
本事务所建议:
我们建议准E-2投资者事先与我们合作的律师联系,从而讨论商业目标能否让申请人获得E-2签证的资格。我们会指导您整个商业购买的整个过程,并评估该业务能否满足E-2签证的要求。投资者必须紧记,美国分公司必须符合延续E-2签证的要求。因此,如果收购业务只能让您取得一次签证的资格,而没有其余发展潜力,即不能让投资者资签证继续延期。
申请人必须知道,在移民申请中早期的错误一般都具有重大的后果影响。因此,申请人必须先取得全面的法律意见,明确处理及分析长期的移民目标,这是一个不可缺少的第一步。
E-2 投资者签证额外相关信息:
E-2签证持有人配偶可以获得工作许可,并允许为任何雇主做任何类型的工作。投资公司的业务活动可以改变或扩大到其他新的业务领域。目前,只要业务的不断继续, E-2签证可以不断续签。
外国投资人可以于当地的美国领事馆申请E-2签证。 E-2签证是根据国与国之期的条约允许时间签发。如果申请人在美国,他/她可以在美国移民局申请转变身份,但如果申请人需要离开美国, 他/她必须要重新办理签证才能入境美国。
那么,申请E-2签证具体需要满足哪些要求呢?一般来说,一个外籍人士如果要申请E-2签证一般来说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在上文中已经提到过的外籍人士的国籍所在国必须是与美国有签订特定条约的国家。例如,由于中国与美国之间没有签订过该类条约,那么中国公民就不符合申请E-2签证的条件。但是,中国台湾与美国之间存在这类条约,那么中国台湾的民众就符合该条件。
在美国投资的公司与该公司的雇员必须拥有相同的条约国国籍。因此,如果菲律宾的一家公司,想要一个台湾的总经理到美国去开发市场,进行投资,就不符合申请E-2签证的条件。
申请人必须已经把资金投入到了投资行为中。比如,投资人已经与美国办事处签署了投资的契约,或者已经为接下来的投资购买了存货,就满足该要求。
在美国的投资行为必须是积极的,并投资开办一家公司。投资人仅仅把一大笔资金存入美国银行或者只是进行了消极的投资,像购买房地产等,就不符合申请E-2签证的条件。
投资的金额必须是实质性的大量投资。
申请人必须对企业具有控制权。一般来说,就是指申请人或者申请公司所投资的金额,至少占在美国投资所创建的公司的总资本的50%。
另外,如果公司作为申请人为雇员申请E-2签证,作为受益人的雇员就必须拥有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位或需要特殊技能的职位到美国参加工作。
E-2签证作为一种非移民签证,有四到五年的有效期。在这些年里,持有该签证的外籍人士可以进入美国。入境时会获得2年的居留期限,并可以无限制地申请延长此居留期,每申请一次延期都将再获得两年的有效期。而E-2签证的最大好处在于,持有该签证的外籍人士进入美国的两年之内,每次出境后重新进入美国,会自动再次获得2年的期限,而且不需要再申请延期。但是在签证到期之后,还是需要重新申请E-2签证。
那么,申请E-2签证的投资金额有最低限额吗?回答是否定的。投资人在申请E-2签证的时候是没有投资最低金额限制的。但事实证明,投资金额越大,申请获得E-2签证的可能性也越大。
不过,尽管巨额的投资资金能够极大地提高获得签证的可能性,投资100万美金,甚或投资一亿美金也不一定就能保证一定就能获得E-2签证。由于申请E-2签证需要提供大量的事实证明材料,以及进行多方面的周到考虑,才能顺利拿到签证,所以外籍投资人申请E-2签证前,最好先咨询一下经验丰富的专业移民律师,以确定是否符合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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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1 月
2015年7月31日,国会通过了公路融资法案 (H.R. 3236),修改了大部分的报税截止日期。新的报税截至日期从2016年纳税年度开始生效。该法案是针对于交通基础设施融资的问题做一些临时补救措施。但您知不知道在这个法案众多的条款里边,部分条款更改了股份有限公司,合伙有限公司,非牟利机构,或者是退休计划的报税的截止时间呢?
该条款受到全美会计师协会的全力支持。报税的截止日期的变更是帮助纳税人和税务专业人士有足够的时间去搜集所需要的资料申报税表。按照过往的截止日期,纳税人跟专业人员是没有办法及时地收集所有资料,并在截止日期前去申报税表。 因为通常部分资料在截止日期之前,还没有到达到纳税人和税务专业人士手里,所以纳税人和税务专业人士不得不去做延期,增加了许多工作量。
新的截止日期使纳税人和税务专业人士有足够的时间去收集所需要的资料去合规申报。新的截止日期从2016年应税年度开始生效, 也就是从今年2017年税季开始。
以下是对大家都关心的一些主要税表申报截止日期的变动的比较:
税表类型
以前的截止日期/延期后截止日期
新截止日期/延期后截止日期
注释
合伙有限公司 (财政年度结束在12月31日)Form 1065
4月15日9月15日
3月15日9月15日
合伙有限公司 (不在12月31日结束的其他财政年度)Form 1065
纳税年度结束后第4个月的15号 / 纳税年度结束后第9个月的15号
纳税年度结束后第3个月的15号 / 纳税年度结束后第9个月的15号
S 类股份有限公司Form 1120S
3月15 日9月15 日
3月15 日9月15 日
维持不变
遗产信托Form... read more
27
10 月
无证美甲工忧报税遭查 影响申请身份
【大纪元2015年09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纽约州政府正在对美甲行业进行整顿,要求员工都要有执照并报税,而许多纽约的美甲工没有合法身份,“该不该报税?”成为不少无证移民为之头疼的问题。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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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2 月
2017年9月开始,中国个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在100个国家和地区开设的银行账户信息( 截至2016年底的信息) 将会主动呈报于中国税务机关,其中包含众多投资者熟悉的离岸地以及欧洲国家和地区:百慕大、BVI、开曼群岛、塞舌尔、卢森堡、英国、法国、德国、瑞士、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香港、澳门等。
CRS履行在即,海外持有资产的中国人如何应对?
1、见招拆招?
不得不承认,无论是TIEA、ATIEA 和FATCA, 还是最近开始实施的CRS,如果没有当今世界的信息数字化,所有这些反避税协定都很难真正贯彻实施。
从最早的TIEA开始,全球最大的几个国家或集团在政治、经济和金融领域影响已经在反避税方面达成共识,因为这是符合大家共同利益的好事,既然意愿明确,剩下的就是技术问题了,而数字化的运用则铲平了所有的技术障碍。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一个政府的税务机构无论是像美国的IRS一样私有化运营,还是像中国的税务局是由国家财政支持运营,都有成本问题,必然要考虑多收1万美金的税,要多付出多少成本的问题(当然还有很多其他问题)。但数字化网络化极大的降低了成本,搜集信息、分析信息,然后有目标地将部分“大户”筛选出来,必然获得税收上的效率最大化。
金融机构的数字化是无法避免的,即使某个金融机构有办法用高成本避免数字化,但大环境也不会允许。举个例子,CRS本身全部是电子化的信息采集,而你没有这样的系统,怎么能够成为合规的金融机构呢?
曾经在卢森堡见到一个同行的办公楼,壁垒森严,但想想挺可笑,因为要偷窃公司数据的人,不需要越过这些安保措施,那些以英雄自居的小偷让欧洲的银行和巴拿马的律所承诺的隐私都昭然天下,那最隐私反倒有必要被曝光。总之,当今世界的趋势就是隐私已经具有极大的相对性,无论是正当的隐私还是藏匿的隐私都聊胜于无。
当然,也有一些国家不签署这些协定,比如朝鲜,还有毛里求斯签了又退,离岸账户不能与美国直接来往。无论怎样,反避税的协约国已经炉火纯青,CRS的签约主体是各个国家的税务局,协议产生的标准将成为各国税法的一部分,一个世界性的政府,首先是在收税上统一起来,这个潮流无法阻挡。
2、隐身还是裸奔?
FATCA实施的结果并没有产生更多有效的隐私结构,因为这些隐私结构在FATCA下是无效的。在不久的将来,CRS的实施意味着更多的隐私结构的消亡,因为金融机构要为自己生计着想,不会为一个客户而接受天价罚款。
但合规都有成本,至少FATCA让很多机构直接放弃了和美国有关的客户。CRS是全球版的FATCA,谁也不能放弃地球上的客户,所以CRS将带来进一步的合规标准的提高。
既然隐私结构没有变得更多,那需要隐私的客户是怎么做的呢?其实大部分人并没有走向合规,而是走向简单粗暴、短时间内十分有效的方法。
方法一:干脆掩耳盗铃,就是不报。比如有成千上万的移民美国和加拿大的中国富裕人群(不限制于高净值,也包含数量庞大中产)在老家可能有价值2-3千万元的房产,相当于3-5百万美金的资产,他们都用自己的中国身份证持有着,虽然他们拿到北美公民的那一刻,中国的身份已经失效啦;第二就是亲戚代持,无论是公司股权还是房产。
但这样的做法即使规避了透明的问题,却为继承带来极大的隐患:比如,房产是自己的名字,想传给自己在北美的儿女,但从前没有申报,现在就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又比如,股权在别人的名下,现在要让儿女接班,如何顺利交接而不带来税务隐患呢;再比如,大量资产在别人名下,如果代持人身故或发生精神残疾,那后果不堪设想。
财富管理正在一个历史的转折点,在世界的透明度未明确前,大家都很难决定继续隐私还是选择裸奔。
3、合规保障是服务重点
正如前面屡次提及的,透明必然带来合规的压力。HSBC因涉及洗钱账户后大大增加了全球的合规人员的数量,据说翻了一番。在新的透明体系下,原来可以马虎的地方,也就是可以被当做隐私可以遮掩的地方,现在都将被曝光,被接受税务局、婚内诉讼、债权人等多重的挑战。
虽然说CRS的规则并不会直接造成数据的公开,但信息化已经让税务、银行、司法、公安各个部门全部可以花很少的力气拿到很多的信息,在一个全透明或者至少半透明的时代,如何保证客户的资产结构的抗风险能力是问题的关键之一。
4、如何应对?
CRS履行在即,中国何以应对?CRS实施以来,虽然中国已经签署,但国内的客户反应参差不齐,观望着居多,做出响应的举措的还是少数,哪怕是中国的律师对这方面的信息知之甚少,也无异于了解,至于会计师团队,一般也只局限于四大之类的大律所。
笔者建议对于已经有资产结构的客户需要重新按照CRS和FATCA的标准进行重新检查,根据专业报告重新决策,对于正需要设立新的结构的客户,建议找到专业的团队,进行精确的风险分析,然后再做出决策。
香港保单重磅消息:
中国在G20会议上签署的多边税务协查协议:2017年开始今后凡大陆居民购买香港保单7800港币以上,其保单信息会自动作为个人税务资产上报中国税务机关。此信息会作为以下调查依据:1、资产来源合法性;2、资产出境合法性;3、缴税合法性。移民和买香港保单的一定要知道哦~
香港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CRS
与中国大陆一样,香港属于已经承诺实施”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CRS)国家或地区中的“第二批”,也就是说香港的金融机构将于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CRS,2018年9月香港与其他相关CRS伙伴国进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第一次自动交换。(第一批国家的CRS实施时间比第二批早一年)。
香港作为国人海外资产转移最受欢迎的目的地,CRS一旦实施,相信有不少高净值人士的资产将被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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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国家税务总局10月14日发布,就《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截止到10月28日。备受瞩目的境外账户披露以及金融账户信息交换的具体办法浮出水面。
消息报道,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1月1日开查境外账户,600万划线高低值,稽核补罚《办法》出台。
“中国版CRS”公开征求意见稿的公布,意味着我国朝着这个目标迈出了实质性的一大步。因为,正如业内观察人士所言:“打蛇要打七寸”,金融机构所掌握的账户信息,是国际税务情报交换中的“七寸”。待“中国版CRS”正式落地,拥有各种海外账户的跨境富人的金融资产也将迎来“裸奔”时代.
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CRS有关的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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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是什么?
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即“共同申报准则”。2014年,经合组织(OECD)发布了《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标准》,旨在打击跨境逃税,标准中即包含“共同申报准则”(C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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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和之前的信息交换规定有什么区别?
目前,世界上有大约3000多个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其中绝大多数都包含情报交换条款。但是,这些情报交换是根据申请进行,并非自动完成,申请时需要提供涉税的证明材料,所以实践中作用非常有限。而CRS将是自动的、无需提供理由的信息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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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的运行机制什么样?
举例来说,中国和新加坡采纳“共同申报准则”(CRS)之后,某中国税收居民在新加坡金融机构拥有账户,则该居民的个人信息以及账户收入所得会被新加坡金融机构收集并上报新加坡相关政府部门,并与中国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信息交换,这种交换每年进行一次。理论上讲,中国税务部门将掌握中国税收居民海外资产的收入状况。
哪些类型的资产信息将被交换?
✓ 存款账户
✓ 托管账户
✓ 现金值保险合约
✓ 年金合约
✓ 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债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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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账户信息如何交换?
根据“标准”开展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首先由一国(地区)金融机构通过尽职调查程序识别另一国(地区)税收居民个人和企业在该机构开立的账户,按年向金融机构所在国(地区)主管部门报送上述账户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账号、余额、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资产的收入等信息,再由该国(地区)税务主管当局与账户持有人的居民国税务主管当局开展信息交换,最终实现各国(地区)对跨境税源的有效监管。
具体过程如下图所示:(注意以下时间表)
▶2017年1月1日:
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开始按照标准履行尽职调查程序。
▶2017年12月31日前:
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600万元)的尽职调查。
▶2018年12月31日前:
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
▶2018年9月:
中国进行首次对外交换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
目前,海外金融账户信息披露会对国人产生何种影响,如何进行海外资产的合理配置,什么是符合相关协定享受境外税收抵免的正确解读,如何将境外账户进行合法申报处置,这些正是很多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问题。
合理规划身份,配置财富,已经成为高净值人群必须正视的问题,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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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2017年进行首次信息交换的管辖区(早期实施地区):
安圭拉,阿根廷,巴巴多斯,比利时,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保加利亚,开曼群岛,哥伦比亚,克罗地亚,库拉索岛,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多米尼加,爱沙尼亚,法罗群岛,芬兰,法国,德国,直布罗陀,希腊,格陵兰,格恩西岛,匈牙利,冰岛,印度,爱尔兰,马恩岛,意大利,泽西,韩国,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墨西哥,蒙塞拉特岛,荷兰,纽埃,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圣马力诺,塞舌尔,斯洛伐克共和国,斯洛文尼亚,南非,西班牙,瑞典,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英国
2018年进行首次信息交换的管辖区(较晚实施地区):
阿尔巴尼亚,安道尔,安提瓜和巴布达,阿鲁巴,澳大利亚,奥地利,巴哈马群岛,伯利兹,巴西,汶莱,加拿大,智利,中国大陆,库克群岛,哥斯达黎加,加纳,格林纳达,香港,印度尼西亚,以色列,日本,科威特,澳门,马来西亚,马绍尔群岛,毛里求斯,摩纳哥,瑙鲁,新西兰,卡塔尔,俄罗斯,圣基茨和尼维斯,萨摩亚,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沙特阿拉伯,新加坡,圣马丁岛,瑞士,土耳其,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乌拉圭,瓦努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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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6 月
去年8月,移民局曾经推出一份提议,表示将为有意在美国创业的人士专门设计一个长期留在美国的签证,被称为创业签证。半年前,国土安全部正式公布了名为《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 Rule》(“国际企业家规则”)的创业签证EB-6议案,开始进入公示阶段。
一个月之后,也就是2017年7月16日正式生效执行。
EB-6亮点1
最长5年的居留许可
初次申请EB-6,将会获得30个月的合法停留期,即两年半的合法留美身份。签证到期后,符合要求的申请人还可申请一次时长30个月的延期,这样EB-6创业工卡最长有效期可达到5年。2
可以申请家属
提案规定,EB-6申请者可以申请配偶和子女来美,其家人所拿到的签证停留期时间将与申请者签证上的相同。3
家属可申请工卡
以前,H-1b和L-1b工作签证的配偶是不能申请工作许可,近几年才逐渐放开。现在,EB-6规定配偶抵达美国后,可以提交I-765表格,申请工作许可,这样配偶也可以在美国工作。4
资金要求低
如今,新的EB-5投资移民,要求最低投资金额135万美元,这让许多中国的中产阶级望而却步。而新设的EB-6创业签证,初期投资额仅需25万美元。
5
一家公司可申请3个EB-6名额
EB-5投资移民,无论是区域中心还是自行投资,都只能是为自己个人办身份。而EB-6不一样,作为创业公司,一旦成立可以为3位创业者申请EB-6创业签证,3位创业者又可以申请自己的家属,也就是有3个家庭可以获得合法身份。
6
公司要求低
EB-5投资移民要求2年内创造至少10个就业岗位。而EB-6创业签证只要求首次签证两年半之内,创造5个就业岗位即可申请延期。如何申请EB-6签证?EB-6创业签证的全名是《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 Rule》,顾名思义,几个关键词必须留意——1
外籍企业家
“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直译成中文就是国际企业家,因此申请人必须是外国国籍的企业家,公司是初创5年内的商业实体,申请的时候必须向移民局证明这家公司未来的发展有极大潜力以及创造就业方面的能力。2
拥有10%以上股份
EB-5投资移民只是要求申请人是投资人,可以不参与企业的运营。但是EB-6在这一点上要求很严格,必须在企业经营中起到核心关键作用,参与企业运作和管理。另外,要求申请人拥有公司至少10%的股份,这也给公司申请3个EB-6名额创造了机会。
3
投资资金来源
这或是对中国申请者来说比较难的地方,议案对投资资金的要求是(满足其中一项即可):1、来自美国投资人或机构的至少25万美元的投资资金(投资人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投资人不能是申请者的直系亲属等);
2、被联邦政府或地方政府授予至少10万美元奖励(美国各级政府对于创新型企业都有一定的资助或者奖励);
3、申请人能证明自己所在企业为美国、公众利益做出杰出贡献。
4、申请者的家庭收入必须保持在联邦贫困县的400%以上。
EB-6对谁最有利?1
中国留学生
留学生毕业之后,留美的绝大多数途径都是找到公司为其申请H-1b工作签证,但这样命运就掌握在别人手里。EB-6签证推出后,对于家境尚好的留学生来说,留美不再需要求人,自己可以联合两个同学搞一个初创公司,自己给自己申请合法身份。
2
中产阶级家庭
部分中国的中产阶级家庭,想办投资移民,家里的流动资金可能不太够,想找份工作但美国没有合适的工作给你办H-1b。今后好了,想逃避雾霾的中产阶级家庭,可以好好利用EB-6创业签证,既可以在美国自主创业,又可以让家人在美国生活。
3
下海的创业者
有部分大型事业单位员工,或者政府干部。有意愿下海创业,但担心自己的创业内容不被接受的,可以来美国试试了。美国各种千奇百怪的产品和服务都有,不会有人对你冷嘲热讽,也不会有大V在网上攻击你。只要有人接受你的产品或服务,你就成功了。
关键点可否转为绿卡?不管来美国投资还是创业,大部分人的目标都是绿卡。那么,EB-6创业签证可否转为绿卡呢?很遗憾,EB-6创业签证是非移民签证,签证到期后必须离开美国,不可以直接申请绿卡。
不过,对于中国人来说这也不是难事,正如许多办L-1a签证的申请者一样,中途转换成EB-1c签证,不用排期直接申请绿卡。
在创业过程中,申请者可以调整身份转为H-1b签证,甚至是O-1签证,进而走向申请绿卡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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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 月
近期,美国许多州已经开始陆续收取销售税(sales tax),并已经修改实施或将修改税收法案,与“销售税”相关的话题也从未停止过,不止买家消费者,很多电商卖家心里也都有自己的疑问。
因为销售税和个人所得税或公司税不同,销售税并不是按收入高低比例来收税,而是按照评估的总数字或按总的交易数来征收。有些州不仅有州销售税,各个地方也有。所以,对所有州平均而言,销售税实际上占总收入的比例,可能还要高于财产或个人所得税。销售税不管对于买家或卖家家来说都是不小的税务责任。
近期,我们一些客户有的就收到州税局的通知提醒缴费,或欠税通知。 收到信后,很多电商客户并没有做出任何回应,以为这都不重要,只是通知而已,或者就直接忽略了。我们在看到信件后,了解到是州政府看到公司有进口货物,在不确定的情况下,发来通知,如果没有交销售税,那是否要交使用税,是否欠税局的使用税呢?当政府第一次通知你的时候, 是因为他们已经有您的数据了,所以只是提醒你,你要申报。这些信件往往有规定的时间, 如果在一段时间后没有受到任何申报或缴费信息, 会再次提醒,而这次一般就不是通知了,就是预估的税加上罚金。因为确实是过了一段时间后, 客户不断收到政府第二封及最后通知缴纳税款和罚金以及利息。 有些客户,一直忽略政府信件,知道被亚马逊通知,账户被冻结后。例如, 就有客户直接收到德州(TX)和佛罗里达州(FL),这时候,很多客户才意识到问题的。
在我们了解客户的情况后,一般会帮客户做出以下反应及处理:
首先,根据客户的进口货物并不是私人使用而是在亚马逊平台的零售电商。所以,客户可能需要交销售税而不是使用税。
其次,核准具体销售金额以及是否有多个电商平台销售,例如亚马逊,沃尔玛等,是否满足销售税缴纳要求。
第三,如果客户需要申报,就先帮客户申请销售税号,或者查看电商平台是否有设置代卖家向买家征收销售税。
最后,根据客户提供的平台销售报表。
近期亚马逊已经自动代收八个州的销售税。 而其他州, 例如加州,佛罗里达州,德州等州政府就会自己追缴销收税。 我们帮客户分析在其他州的销售金额以及交易数,帮客户筛选出一些州建议先申请销售税号,并且帮助申报销售税。销售税的发展仍是税法改革的一部分,也必定会给电商业务增加一定的复杂性,这也是未来的趋势。所以,在美国做电商业务的买家还是要多了解并关注美国各州的销售税实际情况或找专业的会计帮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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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4 月
长期生活在中国的陈老太太最近在美国买了两栋房产,想要赠与给自己的子女,却不知道在美国会遭遇怎样的税务问题,这个赠与行为在美国是不是有所谓的赠与税?如果现在不赠与,老太太担心如果她过世后再由子女继承,美国政府会不会征收高额的遗产税?老太太带着这样的疑问来谘询,其实这也是越来越多的华人客户所共同关心的问题。本文将扼要介绍外国居民在美投资、赠与晚辈财产及个人遗产规划上要考虑的方方面面问题。
1.美国公民、外国居民及外籍人士在税法上有没有不同?
在此说明三个美国税法上的赋税对象:美国公民(U.S Citizen)、外国居民(Resident Alien)及非居住在美国的外籍人士(Non-resident Alien)。很多外籍人士以为自己在美国进行投资或作财产移转会享受和美国公民一样的赋税待遇,其实不然。美国国税局对上述三类不同身分有不同的征税要求。外籍人士与美国公民自不必说,单就所谓的外国居民(Resident Alien) 有具体的定义,要通过绿卡测试 (Green Card Test)或实质居住测试(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 。简而言之,绿卡测试认为只要是绿卡族,就应当像美国公民那样纳税;而实质居住测试是针对这样一些人士:一是在该报税年内须居住美国超过31天,再加上包括报税年在内的最近三年居住美国满183天(有一定的计算公式)。既然国税局对以上外籍人士(Non-resident Alien)、外国居民(Resident Alien)以及美国公民有不同的税法上的待遇,因此身分问题也会连带影响外籍人士在美的税务规划了。
2.因为身分不同,免税待遇也不同?
不论身分如何,许多华人都会想在美国买房产或进行各项投资,因此在做财务规划时往往考虑到未来要如何以最少的成本将这些财产或投资移转给下一代,那麽美国税法上的赠与税与遗产税的免税额就成为大家考量的重点。
在这方面美国联邦有遗产、赠与和隔代遗赠税三种,赠与免税额分为年度及终生免税额,遗产免税额因为只在死亡时发生,所以只有终生免税额。但如果是外籍人士,遗产免税总额就只有6万美金,而外籍人士所做的生前赠与则无法享受赠与税的终生免税额度了。
3.什麽样的财产会列入外籍人士在美的课税财产?
原则上,任何财产只要是位于美国境内的话,不论是动产或不动产,都要受美国税法的限制。尤其是外籍人士拥有不动产,若是想要移转给下一代,是很难避掉税的。在美国的银行拥有的存款,如果是直接用在和美国的事务或事业相关用途上,也是被认定为受美国税法所制,美国公司的股票或第三人的保险单价值等等也是一样。
但是,不位于美国的动产、人寿保险金、不直接用于美国事务的银行存款或部分债权还有外国公司的股票是不受美国遗产税的限制的。具体情况还请读者谘询专业律师来做判断。
希望大家注意的是,在此提到的财产,根据地理位置的不同可分为美国境内和境外的财产;根据移动性区分可分为动产、不动产;根据型态区分可分为有形资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及现金)、无形资产(包括股票和债券)。这样分类的意义在于今后作资产配置时可有更灵活的方案,下文将具体提及。
4.赠与税?还是遗产税?
遗产规划作为个人财务规划的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已经越来越受到重视。目前单就联邦层面而言,遗产税就可高达 35%。对于希望把资产留给子孙后代的人来说,是一笔巨额的费用。如何在有生之年尽量的把遗产转移给子女或其他继承人,以减少遗产额,从而少缴遗产税以及如何充分利用遗产免税额是遗产规划的重要议题。例如父母想给予子女财产,可采用一部分赠与,一部分作为今后的遗产由子女继承,先用足赠与税的免税额赠与部分财产,其余则放入信托或作为遗产来继承。
下面谈谈赠与税以及遗产税:
•赠与税
赠与税是针对生前所做的财产移转而课的税。针对外籍人士有以下特点:
o外籍人士赠与美国境内有形资产(动产及不动产,包括现金)需缴赠与税。
o外籍人士赠与美国境内无形资产(如股票和债权)不需缴赠与税。
o外籍人士目前每年每一受赠人享受$13,000免税额(annual gift tax exclusion)。
o外籍人士无统一赠与税减让额度(unified credit)。
•遗产税
遗产税是针对身后所留下的遗产转让而课的税。针对外籍人士有以下特点:
o外籍人士过世时在美国境内所有无形及有形资产需缴遗产税。
o外籍人士遗产除外项目:人寿保险金、银行存款及部份债权。
o外籍人士遗产目前享有一次性免税额6万元。
o外籍人士目前享有统一遗产税减让额度是$13,000(unified... read more
12
10 月
E2签证 “签证中的绿卡”
E2 签证是一种发给和美国有双边投资条约的国公民的长期居留签证。如果你想和家人一起到美国创业、工作、读书、生活,E2签证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它属于工作签证的一种,是专为美国投资经商的加拿大等与美国签有贸易和航海条约国家的公民设立的。此类签证虽为非移民类签证,但因为可以无限次延期,配偶和子女可以随行工作、读书、甚至可以通过E2签证聘请投资人国籍所在国的公民到美国工作,而且美国政府不会像对绿卡持有人一样对E2签证持有人的全球收入征税,因此被称为不是 “绿卡 “,胜似 “绿卡” 的签证;同时因为要求投资少,申请时间短,对配偶没有国籍和工作限制而广受欢迎。申请到该签证 所需时长取决于申请者所提供的所有必要条件准备情况来定。根据IP(一个独立的咨询公司)的预估,大概需要5-6个月的时间来完成整个申请。如果申请者使用现金付款并通过了相应的严格审查,时间也可缩短至两个月。
申请条件:
签证申请者必须为投资人。
申请人必须是与美国签有贸易和航海跳跃的国家或地区的公民。
申请人已经或正在投入相当数量的资金于美国的企业。
申请人进入美国的目的只是发展和管理所投资企业,且所投资金至少拥有企业50%的股份并大于25万美元。
投资人可提供与公司规模相当的就业机会并担当公司的管理决策职位。
目前,共有80个国家或地区与美国前有通商和航海条约。包括加拿大、日本、台湾及欧洲大部分国家或地区。加拿大在1993 年与美国签订了这类条约,因此对于加拿大公民来说,这个要求也就自然满足了。要说明的是这个要求只是针对E2 签证的主申请人及起雇员,对配偶和子女则没有这方面的要求。比如, 一个加拿大的中国大陆移民家庭只有妻子加入了加拿大国籍,而丈夫和孩子还是中国国籍。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妻子的名义申请E2 签证。尽管丈夫和孩子没有加拿大国籍,而中国又不符合E2 签证的条约国家,他们仍然可以拿到E2家属签证,孩子可以在美国免费入读公立学校,丈夫可以在美国找适合自己的工作,而不受任何限制。
对于要投入资金的数量,法律没有明确要求。一般投资占购买企业或者建立新企业总成本的比例应达到50%或以上。如果总成本高,所占比例可以小一些;如果企业整体投入低,则投资比例要相对更高才能达到要求。具体投资金额要根据投资项目而定,比如咨询公司可能只要5万美元就行了,而投资餐馆、加油站、房地产等, 则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
投入资金的来源只要合法的就行。来源可以有很多种,比如工资收入、投资收入、房产销售、借款(房产抵押、股权抵押借款)、赠与等都可以。资金也不一定来源于加拿大,只要合法可以来源于世界任何地方。
申请E2 签证,首先要在美国投资自己的企业。对于新成立企业,要先进行经营场所租赁、设备购买等准备工作,在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后,就可以申请E2签证了;如果是收购企业, 要先选择好收购对象,签订收购协议,并将收购自己会如托管账户后即可申请签证。加拿大公民可以在美国驻温哥华或多伦多的领事馆申请E2 签证。如果仁义在美国也可以直接向美国移民局申请转换身份。
申请资料:
公司文件资料:
收据、合同、发票 显示投资是如何运用于业务:
合并文件、合作伙伴关系... read more
25
2 月
从2015税务年度,也就是现在2016年开始,加州也会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加州居民提供低收入补助。也就是说对于有孩子的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而言,不仅能拿到三四千美金的联邦的低收入补助,还能额外拿到最多$2653加州低收入补助。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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